在中國飲品屆,紅牛的商標糾紛一直備受關注,在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中,輿論雙方都在為商標的歸屬權而努力。不可否認的是,泰籍華人許書標發明了紅牛飲料,但在中國市場,紅牛的崛起,嚴彬與華彬集團是實際操盤手也是事實。
日前,一份《關于轉讓金華“斗牛”注冊商標的三方協議》披露,這不僅僅是一份簡單的轉讓協議,同時也向業界展示了華彬集團上世紀90年代為紅牛商標注冊而付出的努力,對商標這一關鍵問題的解決也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并至今擁有相關權益。
紅牛進入中國市場遇阻
1975年,許書標發明了一種由咖啡因、糖和氨基酸、牛磺酸制成的飲料。這類飲料結合其父早年在海南和廣東學習并傳授給他的涼茶飲品制作技術,研制出了以中國的涼茶作為飲品基礎原料,名為“Krating Daeng”的提神飲品就此誕生,也就是泰國紅牛。
泰國紅牛的誕生,因其提神的效果,讓泰國的許多倒班工人與卡車司機所喜愛,并不斷發展壯大。此時,許書標意識到,泰國市場或許不是紅牛的重點,他的目標是國際市場。于是在1993年許書標在海南建立海南紅牛,意圖進入中國市場。
但由于對中國市場和政策不熟悉,海南紅牛沒有投入生產。嚴彬和許書標在中間人引薦認識后,許書標就海南紅牛一事懇請嚴彬施以援手,雙方達成意向,成立合資公司,此后由嚴彬全權負責中國市場的運作。
除了生產許可證,商標問題也是泰國紅牛面臨的巨大麻煩,因為無法解決商標,就不能合法的在中國市場銷售。于是,泰國天絲1993年7月開始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1994年11月21日申請紅牛+圖商標注冊。其中,“RedBull”商標于1995年1月7日獲得注冊核準。但其含斗牛圖文商標因浙江金華斗牛游樂中心已在1994年1月取得第675058號斗牛注冊商標,泰國天絲無法在中國獲得含斗牛圖文商標的注冊核準。
華彬解紅牛商標之困
作為當時許書標的合作對象,嚴彬也希望紅牛能夠順利進入中國市場,他已經篤定未來紅牛會大有作為。
為了解決商標問題,中國紅牛的實際操盤者嚴彬引進兩家國企中食公司、中浩公司,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這兩家公司各有分工,中食取得原衛生部同意生產“維生素功能飲料”的批文,中浩公司買斷浙江金華“斗牛”圖商標(商標所有權),掃平了“紅牛”進入中國的兩大障礙:生產許可和斗牛商標注冊。
在商標方面,通過嚴彬的不懈努力,1996年1月4日,金華斗牛游樂中心將第675058號商標在第32類商品“汽水”上的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中浩公司。1996年1月13日,金華市乳品實業有限公司將其取得的第675058號商標在第32類商品“牛奶茶、果汁”上的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中浩公司。
獲得了“斗牛”圖案商標的轉讓,當時漢字“紅牛”相似商標已經注冊在先,許書標建議用“瑞德步”注冊,但嚴彬堅持用“紅牛”并書寫了簡體“紅”用在產品上,這樣泰國天絲、華彬集團以及中浩公司三方合作,才有了“紅牛+RedBull+圖案商標”誕生。盡管在合資公司成立前該枚商標談判已有眉目,當初創業各方非常清楚該枚商標來之不易,而且未來注冊中尚存變數,在95年合資公司合同第七章第十九條規定,“合資公司的產品的商標是合資公司資產的一部分”。第十四章合資期限第37條還規定,“若提前終止合資合同,中浩有權繼續使用該產品工藝、配方、紅牛商標等”。
1996年10月7日,“紅牛+RedBull+圖”商標(878072號)注冊成功。1997 年 9 月 17 日,中浩公司退出合資公司,和華彬集團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轉讓包括合資公司中股權以及“作為股權所有人在合資公司所應享有的全部權利及義務”,即包括商標權益在內的全部權益。
因此,中國國有企業(中食、中浩)為紅牛飲料在中國得以生產經營掃平障礙。如此前所述,中食公司取得維生素功能飲料(符合紅牛飲料功效的成份含量)的生產許可,中浩公司買斷斗牛商標所有權,二者是紅牛飲料得以合法生產、商標使用和注冊的前提。既然華彬集團承讓了中浩在合資公司中的權益,那么若泰國天絲提前終止合資合同,華彬集團有權繼續使用該產品工藝、配方、紅牛商標等。
“五十年協議”是前提
然而正當嚴彬計劃將中國紅牛推上新的高峰時,2016年中國紅牛及關聯方被泰國天絲告上法庭;2018年,中國紅牛被合作方泰國天絲以“合作期滿”要求清算,雙方互發聲明,使得“紅牛”之爭再度升級,引發公眾新一輪關注。
按照華彬集團的主張,1995年由籌備中的合資公司、泰國天絲,以及其他合資方——中國食品工業總公司、深圳中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簽署的“五十年協議”是紅牛在中國創立的前提,在協議中規定,簽約各方一致同意只有合資公司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在未得到其他合資方書面同意或許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它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合同有效期50年。
這也就意味著,自1995年,在50年內華彬集團都享有紅牛飲料的商標使用權限。而且,在歷史文件中,華彬集團所受讓的國有資產,中浩公司在合資公司中國紅牛的權益中,不僅包括紅牛商標的相關權益,也包括持續使用產品工藝、配方的權益,直到50年協議所規定的時間。
這份“斗牛”商標轉讓披露后,華彬和中國紅牛商標之爭或迎來關鍵轉折點,華彬集團受讓的國有資產“紅牛”商標權益能否收回或引發關注。